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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5-23 16:01:30 |  访问:3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科级以下工作人员8名,其中公务员4名(岗位1),事业人员4名(岗位2)。

二、选调范围

(一)公务员选调范围:全县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事业人员选调范围: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过硬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担当务实、群众公认;

(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工作经历六个月以上;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

2.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3.存在任职回避或不宜调入情形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电话或委托他人等形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者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委县政府前楼二楼203室。

3.报名资料:

报名时需由本人携带已填好的《沁水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本人近期正面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人数。

(三)综合能力测试。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党章党规党纪及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排序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环节成立考察组,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体检、考察及以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分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

(五)公示。县纪委监委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及任职。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第三方机构配合。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56-7021822

咨询电话:0356-7024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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